Tuesday, February 04, 2014

S系列(17)。遺忘。


愛和想念,有沒有絕對的關係呢?
如果不常念及了,那個愛還一不一樣呢?

遺忘就代表已經不在意了嗎?
無緣擁有的東西,如果不再執著,是否也會慢慢遺忘,不再日日掛念呢?

曾經最害怕的事就是被你遺忘,
漫長的20年,後來我終於覺得,你無論如何不可能忘了。
最近我又瞭解到,其實真的影響我的,並不是你是否還記得我,
而是我是否還記得你。

念及你其實已經不再是痛苦的事,所以我也不再想去試著遺忘,
不過,遺忘與否,究竟是不是自由的選擇呢?

當聽到其實也沒有那麼在意的對象提到了遺忘這樣的字眼,
發現自己竟然莫名的生起氣來,
才意識到也許關於被遺忘的恐懼我還沒有參透,
仍在無意識中操控影響著我。

有天賦的靈通之人曾經說我多世都活在被遺棄的傷痛之中,
關於這樣的傷痛,今生我還應該為它做些什麼呢?
也許療癒也是一種過度的想法,
只要不重覆掉進那個陷阱,把前世的傷痛拿來作今生的毒品,
那麼前世的傷痛也只是前世的傷痛而已,
要花幾世才會好,就讓他擁有幾世的時間吧。

而且我自己也在漸漸遺忘中啊,
被這個情緒提醒了之後,才發現現在念及你的時間也已經漸漸減少了,
那麼,
愛和想念,有沒有絕對的關係呢?
如果不常念及了,那個愛還一不一樣呢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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